证券日报网讯 2月19日晚间,华平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编辑 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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