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15日,设研院发布公告称,公司原定于2024年3月15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因部分工作尚需进一步完善,为确保年度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基于谨慎考虑,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披露时间延期至2024年3月27日。
(编辑 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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