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4月29日,播恩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林先生、李亚云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编辑 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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