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月21日晚间,亚太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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