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2月6日晚间,西点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玻璃酸钠滴眼液境内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受理通知书》,国家药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编辑 王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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