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米数联“小米模式”下毛利率低于同行近一倍,发力自有品牌仍有6成收入来自小米

创米数联“小米模式”下毛利率低于同行近一倍,发力自有品牌仍有6成收入来自小米
2022年08月17日 10:50 猫财经

又一小米生态链企业闯关A股。

近日,上海创米数联智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米数联”)披露了招股书,公司拟登陆创业板。创米数联计划募资6.43亿元,将分别用于新一代智能家居产业化项目、创米云平台开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虽说背靠大树好乘凉,但是靠小米集团发展起来的创米数联,也患上了小米“依赖症”。

发力自有品牌,

仍有6成收入来自小米

招股书显示,创米数联成立于2014年,由上海利龙、天津金星、杜军红、范海涛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小米集团通过其控制的天津金星持有创米数联35%的股份,虽然目前该股份已降至8.52%,但是小米集团的“身影”在创米数联中还是无处不在。

目前,董事长邓华直接持有公司17.99%股份;通过上海创楹、上海凌芯间接持有1.77%、0.27%的股权,合计持有20.03%股权,为创米数联第一大股东。此外,邓华直接持有公司17.99%股份对应表决权,通过担任上海创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16.51%股份对应表决权,合计实际控制公司34.5%股份对应表决权,为创米数联的实际控制人。

需要指出的是,邓华于2018年才开始加入创米数联,在此之前,其曾于2002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龙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Longcheer Holdings Limited董事;2015年1月至2020年9月,任Longcheer Holdings Limited董事。而龙旗科技也是小米生态链企业,也曾闯关A股但在2018年被否。值得一提的是,龙旗科技的实控人为杜军红,也是创米数联的创立者之一。

除了小米集团外,创米数联也深得资本的青睐。2021年4月、10月,创米数联依次完成由达晨财智领投、尚品宅配、中信证券等公司跟投的2亿元B轮融资,以及由风投侠基金、信合恒昌、辰韬资本投资的B+轮融资。其中,中信证券、尚品宅配是创米数联2021年10月新晋股东,分别持有公司3.18%、2.66%的股份。

资料显示,创米数联主营业务为智能家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从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来看,公司以智能摄像机的销售为主,智能手表、智能门铃、智慧门、智能猫眼、扫地机器人等为辅。

报告期内,智能摄像机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的收入高达80%以上。虽然创米数联以智能家居为卖点,但是2019年以前其产品仅以智能摄像机为主,直到2020年后公司才开始对外销售智能门铃、智能猫眼等产品。不过,目前这些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仍然十分低,单个产品均没有超过5%。

除了依赖智能摄像机这一单一产品外,创米数联对大客户小米集团也过度依赖。2019-2021年,公司向小米集团进行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7.79亿元、8.51亿元和9.16亿元,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09%、75.69%和59.79%,虽然有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整体比例依然较高。

不难看出,在业务发展初期,创米数联依靠向小米提供定制产品的模式开展业务,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现如今,该模式却成为了限制公司发展的阻碍。也因此,创米数联开启了“去小米化”的路线。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占比分别为10.81%、24.27%和40.2%,虽然营收占比不及小米模式,但也呈现上升趋势。

被小米“压榨”毛利率远低同行,

存15起未判决知识产权案件

近年来,尽管创米数联的营收节节攀升,但公司净利润并不稳定。2019-2021年,创米数联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75亿元、11.24亿元、15.33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663.43万元、-8812.91万元、6042.36万元。可以看出,2020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430.89%,出现了亏损。

与此同时,截至2021年末,创米数联母公司口径的未分配利润为-4788.18万元,未分配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于报告期前及2020年实施股权激励而计提了大额的股份支付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依赖智能摄像机这一爆款产品在智能家居行业占领一席之地,但是创米数联的毛利率却没有十分可观。公司营收占比超8成以上收入的智能摄像机,其2021年的毛利率为20.8%,甚至2019年时仅有16.06%。事实上,创米数联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还远低于行业均值。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5%、17.99%和19.75%,而同期内同行的毛利率平均值为28.52%、34.62%和36.24%,相差近1倍。

对此,创米数联解释称,公司小米模式收入占比较高,在与小米的分成模式下,部分利润被小米共享,因此毛利率较低。

事实上,小米集团在股权关系、销售合作、利益分配、供应链管理与成本上,均对创米数联掌握着一定话语权。对于分成模式的小米定制产品,创米数联在小米集团的各种渠道实现对外最终销售后,后者再将其产生的利润按照双方约定比例分成。此外,创米数联在引进新供应商时,不但要提前通知小米集团,而且必须是经过小米集团现场审核通过或书面认可的生产厂家,且变更需要按照小米集团变更管理要求进行申请并得到小米集团确认。反而作为独立运营市场主体的小米集团,可自行或通过与其他第三方合作方式开展与创米数联相竞争的业务。

除了毛利率受小米集团“压榨”外,创米数联应收账款还要“服从”小米集团安排。2019-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44亿元、2.01亿元及2.36亿元,呈现上升趋势。其中,70%以上的应收账款来自于小米集团。

截止2021年末,创米数联拥有境内专利108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47项、外观设计专利48项。作为智能家居企业,其产品的技术含量究竟有多高,其实从公司研发投入上就能窥探一二。报告期内,创米数联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57%、4.64%、5.14%,而同时期内行业平均值分别为6.83%、7.61%、8.08%,皆高于创米数联。

另外,创米数联还身陷知识产权纠纷。截至目前,创米数联存在尚未了结的作为被告涉及的知识产权案件15件,案由系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起诉公司侵害其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涉诉金额1900万元,案件尚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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