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月时间内实控人、董事长均被查?汉森制药业绩平平"内伤"不少?

9个月时间内实控人、董事长均被查?汉森制药业绩平平"内伤"不少?
2022年07月12日 15:21 投资时间网

2020年、2021年,汉森制药超一半净利润来自于投资收益,这些收益又主要仰仗对一家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时报》研究员  王子西

又有上市公司董事长被立案调查!

7月5日晚间,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汉森制药,002412.SZ)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总裁刘正清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称因涉嫌短线交易公司股票,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刘正清立案。

此前在2021年10月下旬,公司原董事长、实控人刘令安曾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至今尚没有调查情况披露。也就是说,不满9个月时间,汉森制药实控人、董事长均被立案,可见公司内控管理薄弱、实控人及董监高合规意识欠缺。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截至2022年3月底,刘正清持有汉森制药714万股(占总股本1.42%),其中流通股178.5万股,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刘正清持股情况较2021年底没有发生变动。那么,此次刘正清涉嫌短线交易时间是什么时候、交易金额及获利多少,还待监管部门进一步披露。

数据显示,作为老牌湖南药企,汉森制药近年来业绩表现不佳,营收基本维持在7亿元—9亿元左右水平,收入规模远落后于其他几家湖南药企。而且,2020年、2021年,该公司超一半净利润来自于投资收益,后者又主要依靠公司对一家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另外,汉森制药研发费用率小于5%,但销售费用率长期处于40%以上水平。

在二级市场上,7月6日,该公司股票低开、当日收盘于5.84元/股(不复权,下同),较前一交易日下挫近6个百分点。而今年1月,汉森制药股价也多次出现异动。如1月6日,该公司最高价、最低价分别为7.90元/股(不复权,下同)、6.49元/股,振幅达21.73%;1月13日,最高价、最低价分别为8.71元/股、7.52元/股,振幅15.82%,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超20%;17日—19日,该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超20%。

汉森制药董事长、总裁收到《立案告知书》公告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

实控人、董事长均被立案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早在2021年8月上旬,因汉森制药实控人刘令安(原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25日辞去董事长一职)为子公司代垫销售费用一事,刘正清与另一名董事傅建军已被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至2019年,刘令安以个人账户转账形式,为汉森制药全资子公司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账外代垫销售费用。而所代垫费用对汉森制药2017年至2019年的净利润影响合计为1564.19万元。

因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披相关规定,彼时湖南监管局对董事刘正清、傅建军、实控人刘令安、第一大股东海南汉森控股(有限合伙)出具警示函;同时对汉森制药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此后不久,深交所也对汉森制药下发监管函。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0月27日,汉森制药还公告称,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中国证监会对实控人刘令安立案调查,目前相关调查情况尚未有披露。也就是说,不满9个月时间内,该公司董事长、实控人“双双”被立案调查,可见汉森制药内控管理薄弱、实控人及董监高合规意识不足。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根据新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中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

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该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此次刘正清涉嫌短线交易行为若坐实,或将处以相应处罚。

2021年8月湖南监管局披露对刘正清等处罚

资料来源:湖南监管局官网

整体业绩不佳

公开资料显示,汉森制药主营业务为传统中成药制剂、化学药、医用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正逐步涉足大健康产业、医疗保健等领域。公司主要中成药包括四磨汤口服液、银杏叶胶囊、天麻醒脑胶囊、苦参胶囊、藿香正气水等。其中,四磨汤口服液收入占比过半。

作为曾经的湖南医药行业“一哥”,近年来汉森制药业绩表现并不理想。2018年至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基本在7亿元—9亿元左右波动,为9.22亿元、8.87亿元、7.41亿元、8.92亿元,营收规模已远落后于其他几家湖南药企。数据显示,2021年,九典制药(300705.SZ)营收为16.28亿元、千金药业(600479.SH)为36.64亿元、九芝堂(000989.SZ)为37.84亿元,均远超汉森制药。

2018年至2021年,汉森制药净利润(更正后)分别为1.42亿元、1.61亿元、1.06亿元、1.35亿元,均未达到2亿元水平。且投资收益对利润贡献较多,为2742.56万元、4748.97万元、5386.68万元、6789.84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9.29%、29.44%、50.75%、50.35%。可以看到,该公司投资收益占比逐年提高,且近两年已过半。

2022年第一季度,汉森制药录得净利润0.52亿元、投资收益1022.17万元、仍占净利润近20%。

而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按权益法核算公司对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湘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分别为2298.90万元、4780.40万元、5502.25万元、6741.85万元,几乎“覆盖”全部投资收益金额。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三湘银行是汉森制药的参股公司,2014年底,该公司用自有资金4.5亿元参与设立,持股比例为15%;2016年底,中国银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开业批复。而在彼时批复内容中,包括刘令安在内的五人被核准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刘令安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且需一提的是,汉森制药另一家参股公司长沙三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三银地产)投资损益却连年为负。三银地产是公司于2018年出资6320万元参股,持股比例15.8%。2018年至2021年,该地产公司贡献的投资损益为-4.95万元、-64.03万元、-165.96万元、-58.01万元。

2020年9月底,汉森制药曾公告,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三银地产购买“三湘一品”项目14套房产和配套的42个室内停车位,交易作价1.18亿元。而根据Wind数据,2021年12月7日,三银地产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变动前后高管备案人员名单中均有刘令安。

另外,近几年,汉森制药的中药新药、化药仿制药等新产品亮点不多,但公司却在销售费用方面大力投入,2018年至2021年及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销售费用(更正后)为4.29亿元、3.63亿元、3.34亿元、4.01亿元、1.06亿元,销售费用率46.52%、40.86%、45.06%和44.99%、42.42%,均在40%以上。而公司研发费用率却始终处于5%以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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