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哲药业(00867.HK)强烈否认杀人鲸资本所有指控 10日复牌

康哲药业(00867.HK)强烈否认杀人鲸资本所有指控 10日复牌
2020年02月07日 23:20 格隆汇APP

格隆汇2月7日丨康哲药业(00867.HK)公布,于2020年2月6日,董事会注意到杀人鲸资本发布报告,其中杀人鲸资本提出针对该公司的各项指控,以支持该公司的估值高于杀人鲸资本认为其应有的估值的说法。董事会强烈否认该报告所载的所有指控,并认为该等指控毫无根据且具严重误导性。公司提请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注意杀人鲸资本于该报告的免责声明,其列明作者乃有偏见且为沽空机构。

董事会强烈否认该报告所载的所有指控,并认为该等指控毫无根据且具严重误导性且该报告中所得出有关该公司及其财务业绩的结论为不确实。

就杀人鲸资本指控公司严重夸大财务表现,公司回应称公司自上市以来,财务报表均由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过去十几年拥有非常健康的、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在不断投资、低负债的情况下持续保持约40%的派息比率。公司于年度报告中披露给投资者的关于利润的财务资料汇总了国际业务和国内业务利润,而杀人鲸资本于该报告中仅统计了该集团国内业务涉及的两个主要子公司的利润,并未统计国际业务子公司利润,杀人鲸资本妄下判断该两间子公司已代表了整个集团的业务,因而该结论为根据不完整资料得出的错误结论。

对于杀人鲸资本指康哲研究实际上无足够人员及运营资金承担CMS024项目的临床研究及相关费用事项,公司回应称公司在香港上市前,将其研发业务分拆到康哲研究,康哲研究的股东除了主席外还有其他股东。分拆时CMS024的相关权利属本公司,后续研究费用由康哲研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合同研究组织(CRO)直接支付的费用);CMS024成功商业化后该公司向康哲研究支付13%专利费。根据中国临床注册规定以及为了促进后续注册申报,公司指定关联公司(深圳康哲及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以申办者的名义发起及参与两项CMS024临床试验工作,但临床费用由康哲研究承担。此外,报告表中列举酪丝缬肽项目是康哲研究其自有品种,并非CMS024项目,且该研究已终止。公司并无秘密支付本应由A&B(即主席的私人公司)承担的研发费用,并无不正当地通过牺牲股东利益为主席谋取私利的行为。

就杀人鲸资本指该公司的药品研发储备实际上是与主席和其全资持有的A&B (HK) COMPANY LIMITED(A&B)的一系列的腐败交易事项,公司回应称公司创始人、主席林刚先生是专业医生出身,他一直为公司在承担研发带来的支出和风险负担。为了避免该集团承担不确定的前期开发投资费用及开发失败风险,主席在此期间决定以其私有公司A&B对未上市的产品或研发公司进行早期投资以获得中国市场的产品权利,并希望于相关产品开发取得实质性进展时通过A&B与该集团指定关联公司签署协议,将产品权利转让至该集团,且无需该集团支付首期款及注册及销售里程碑费用。另一方面,如研究失败,该集团不会因获取产品权利而发生任何账面损失,所有损失均由A&B承担。

关于注册失败进展的指控事实上,该集团拥有进口药品注册、转换生产和注册换证的多年丰富经验。由于国家政策改变,该公司策略相应发生转变,公司有选择的优化产品组合,放弃了注册需要漫长时间及高昂临床研究费用的药品,所有该等主动放弃注册药品的已支付总额少于60万美元。与此同时,集团转向引进临床所急需的、符合政策需求的创新产品和具有竞争力的仿制药产品。该集团确信,该等引进及注册策略的转变是正常的公司业务推进,也是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及行业形势发展的合理战略转向。

此外,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2月10日上午九时正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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