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宝阁集团(01869.HK)预计年度盈转亏不少于5500万港元

利宝阁集团(01869.HK)预计年度盈转亏不少于5500万港元
2020年03月03日 18:53 格隆汇APP

格隆汇3月3日丨利宝阁集团(01869.HK)公布,集团预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不少于5500万港元,其包含下述的一次性关闭影响约3000万港元;集团于2018年度则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230万港元。

年度上述亏损状况乃集团2019年度上半年亏损状况延续及恶化,主要由于集团酒楼(其於两个年度均全年在营运)的收益较去年整体减少所致。此外,由于上环酒楼及京香阁酒楼于2020年2月结业,集团于2019年度就该等酒楼录得使用权资产、若干非流动资产及递延税项资产之关闭影响合共约3000万港元,导致2019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进一步增加。上述关闭影响的金额仅按初步评估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计算,且须待全年业绩落实後作出更改。

集团位于香港上环区的两间酒楼(即上环酒楼及京香阁酒楼)由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俊联(香港)有限公司("俊联")营运,于截至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贡献总收益约5880万港元、5710万港元及5100万港元(未经审核),分别占集团总收益约19%、16%及15%。然而,该营运附属公司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录得经营亏损。鉴于财务表现不佳以及未来可预见的不利市况,集团于2020年2月终止经营该两间酒楼,以避免进一步亏损,并将占用的营运资金用於本集团的其他营运需求。

此外,俊联接获一份由惠晋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人,"原告人")经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向俊联(作为被告人,"被告人")发出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之传讯令状连同申索背书("法院诉讼")。背书中指出,原告人针对被告人提起之申索乃有关违反日期为2018年4月18日之租赁协议,因被告人自2019年10月1日起未能及╱或拒绝根据租赁协议就位于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99号无限极广场二楼201至202室之物业妥为支付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政府差饷。

鉴于自2020年1月以来疫情在中国及香港爆发,集团一直密切关注疫情的进展并努力预防及控制病毒的传播。为了促进更好预防及控制病毒以及确保员工及顾客的健康与安全,集团一直努力缩短其香港酒楼的营业时间。就集团位于中国深圳的酒楼及茶馆而言,作为临时的抗疫措施,其已根据当地政府的指示自2020年1月下旬春节开始起暂停营运,直至公告日期尚未恢复营运。

基于上文所述,集团目前预计2020年上半年的财务表现将较2019年同期严重恶化,此乃由于近期爆发的疫情所产生的不利影响而限制集团于香港及中国的酒楼营业时间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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