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恤(00122.HK)收到潜在买方律师信函

鳄鱼恤(00122.HK)收到潜在买方律师信函
2020年08月11日 20:12 格隆汇APP

格隆汇 8 月 11日丨鳄鱼恤(00122.HK)发布公告,有关富诺有限公司(售股股东,一间由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林建名实益拥有的公司)、林建名作为售股股东的担保人、一名独立第三方及其实益拥有人(作为潜在买方的担保人)就可能收购售股股东持有公司股本中4.722亿股普通股于2015年2月13日签订的谅解备忘录,以及有关可能交易于2015年6月12日终止。根据谅解备忘录,潜在买方已向售股股东支付金额3000万港元。

公司接获售股股东通知,售股股东于2020年4月22日收到由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判决。法院判售股股东(作为与讼人)败诉,并指令售股股东在可能交易的协商告吹后退回目标金额予潜在买方。售股股东已决定就判决向香港上诉法庭提出上诉,而上诉程序现正进行中。

2020年8月10日,公司收到一封由潜在买方的律师出具的信函,该信函夹附一份有关判决的押记令:通知提交理由的盖印副本。根据潜在买方申请的临时押记令,由于目标金额连同应计利息及两方律师的认证诉讼费用到期仍未支付,售股股东拥有资产的权益现被指令作为裁判费用的抵押;及除非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法院提供充足抗辩理据,临时押记令将转为确实,而售股股东拥有资产的权益将作为裁判费用的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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