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泰集团(00112.HK)呈请10月28日聆讯

勒泰集团(00112.HK)呈请10月28日聆讯
2020年08月11日 21:44 格隆汇APP

格隆汇 8 月 11日丨勒泰集团(00112.HK)公告,呈请将于2020年10月28日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聆讯。董事已委聘法律顾问及其他专业顾问审阅呈请细节,并就呈请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集团")的法律影响及财务影响向彼等提供进一步意见。

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82条,呈请将导致清盘开始后就公司财产(包括据法权产)作出任何产权处置以及任何股份转让或公司成员地位任何变更属无效,惟法院另有命令则作别论。考虑到潜在清盘令对股份转让及发行公司股份("股份")影响,公司正寻求法律意见向法院申请认可令("申请")。

敬请股东注意,无法保证法院将授出认可令。倘并无授出认可令而授出清盘令,于展开清盘后作出所有股份转让及发行股份均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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