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兴国际(00803.HK):拟订于11月11日就索偿进行聆讯

昌兴国际(00803.HK):拟订于11月11日就索偿进行聆讯
2020年10月06日 17:54 格隆汇APP

格隆汇 10 月 6日丨昌兴国际(00803.HK)发布公告,2020年9月28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分别向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浙江昌兴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昌兴”)及公司拥有55%的间接附属公司苏州市嘉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嘉欣”)出具传票。

根据传票,徐汇区人民法院已接受刘晓霞(作为原告)针对(其中包括)(i)浙江昌兴结欠原告并由苏州嘉欣作为担保的指称未支付未偿还本金、应计利息及贷款费用合共约人民币2326.58万元;及(ii)指称违约罚款人民币400万元而向浙江昌兴(作为第一被告)及苏州嘉欣(作为第二被告)各自提出的索偿。拟订于2020年11月11日就索偿进行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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