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耀集团控股(08022.HK)收到两份传讯令状

永耀集团控股(08022.HK)收到两份传讯令状
2020年10月07日 22:11 格隆汇APP

格隆汇10月7日丨永耀集团控股(08022.HK)发布公告,于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二被告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Spring Hero Developments Limited及Sharp Pick Ventures Limited(合称第一被告人)与赵毅雄先生(第三被告人)收到由代表西川信贷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人行事的律师针对该等被告人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出的两份传讯令状,诉讼编号为HCA1667/2020及HCA1668/2020。

于2018年9月20日,原告人(作为贷款人)与公司(作为借款人)、赵毅雄先生(作为担保人)及公司附属公司订立两份贷款协议。根据原告人的公司记录,截至2020年9月23日,第一被告人各自拖欠原告人的未付本金及利息总额为3136.4万港元。

原告人现正向第一、第二及第三被告人作出以下申索:针对第一被告人:收回该等贷款协议下所置押的按揭物业的空置管有权;针对第一、第二及第三被告人:截至2020年9月23日的未付本金及利息总额3136.4万港元;自2020年9月24日起直至悉数还款止的本金2950万港元的利息;该等传讯令状所涉的法律程序的诉讼费;及 进一步及╱或其他济助。

公司将就该等传讯令状寻求法律意见,并将与原告人商讨有关还款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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