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电力(600023.SH):浙能SPV须对锦江环境其余44.81%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浙能电力(600023.SH):浙能SPV须对锦江环境其余44.81%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2020年10月12日 18:10 格隆汇APP

格隆汇 10 月 12日丨浙能电力(600023.SH)公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ZHEJIANG ZHENENG ELECTRIC POWER INVESTMENT (HK) LIMITED  (浙江浙能电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浙能SPV“受让方”)完成收购新加坡上市公司Zheneng Jinjiang Environm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锦江环境”)25.62%股份后,关联方浙江能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浙能香港”)共同持锦江环境超过30%的股份,根据新加坡兼并守则(Singapore Code on Take-overs and Mergers)的规定浙能SPV除浙能香港以外的其他锦江环境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鉴于浙能SPV收购锦江环境25.62%股份完成后,与关联方浙能香港共同持锦江环境超过30%的股份,根据新加坡兼并守则》的规定浙能SPV锦江环境其44.81%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要约价格浙能SPV受让锦江环境25.62%股份所支付的每股单价一致,即每股0.7781新加坡元。

截至20206月末,浙能电力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636.14亿元人民币,货币资金余额为167.33亿元民币,资产负债率35.63%。浙能电力目前的资金状况能够满足此次要约收购的资金需求。

此次要约收购完成后,若符合相关退市条件,则锦江环境将新加坡证券交易所退市。

锦江环境所处的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广阔发展空间。浙能电力通过让锦江环境25.62%的股份并触发要约收购,快速进入垃圾发电领域并形成规,符合浙能电力转型升级和战略发展方向

锦江环境在全国垃圾发电领域规模靠前,通过多年运营积累了丰富的电厂资源。垃圾电厂存在邻避效应,新项目落地难度较大锦江环境投运电厂多位于大中型城市,部分是当地唯一的圾电厂,资源价值较为稀缺

垃圾发电行业与浙能电力发电主业具有产业协同效应。锦江环境可塑性强、提升空间大借助浙能电力在资金、技术、管理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高锦江环境的运营水平,加快技术改造,推动垃圾发电业务提质增效、做大做强从长期来看,垃圾发电将成为浙能电力新的业务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增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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