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10 月 29日丨新疆新鑫矿业(03833.HK)发布公告,2020年10月28日,公司作为担保人订立以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明园支行为受益人的担保协议,据此,公司同意按其持有哈密和鑫(由公司与青海稀贵金属各自持有50%股权的合营公司)的股权比例就该行授出的人民币5800万元贷款金额提供最高人民币2900万元贷款金额的担保,以保证哈密和鑫如期向该行履行还款责任。贷款将用于日常业务营运及补充哈密和鑫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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