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11 月 19日丨海信家电(00921.HK)发布公告,2020年11月19日,(i)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20浙商银行第12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20浙商银行第12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ii)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20浙商银行第13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20浙商银行第13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及(iii)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冰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20浙商银行第14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20浙商银行第14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集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支付该等浙商银行理财协议各自项下的认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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