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11 月 19日丨摩恩电气(002451.SZ)公布,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78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788946)分别于2019年3月7日和3月9日,发布《关于转让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和《关于转让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披露拟将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摩鸿信息”)100%股权以约1.28亿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预计产生投资收益为130.36万元,此次交易对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转让摩鸿信息分别获得投资收益226.5万元和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6303.96万元,该交易产生的利润总额占公司2019年一季度净利润的114%。公司转让摩鸿信息的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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