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11 月 20日丨西菱动力(300733.SZ)公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309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晓林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2020年9月14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存在减持所持有的西菱动力股票的情形;
2、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减持所持有的西菱动力股票;
3、本人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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