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11 月 23日丨中铝国际(02068.HK)公告,贵阳院承包公司近日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黔01民初1451号),判决如下:
(一)西秀城投于本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对华大公司欠付贵阳院承包公司的到期债权在2.5亿元范围内向贵阳院承包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贵阳院承包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30,550元、保全费5000元,由贵阳院承包公司负担40,007元,由西秀城投负担1,295,54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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