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鲁抗医药(600789.SH)及相关人员被警示

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鲁抗医药(600789.SH)及相关人员被警示
2020年11月24日 19:11 格隆汇APP

格隆汇 11 月 24日丨鲁抗医药(600789.SH)公布,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山东证监局”)于2020年11月23日印发的《关于对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郭琴、彭欣、田立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62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原因系,2018年1月24日,公司与济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签订了《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济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拟收回公司北厂区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政府储备土地,补偿费用合计为4.8397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4.72%。对于该重大事件,公司未及时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2月26日方才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郭琴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彭欣作为公司总经理、田立新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郭琴、彭欣、田立新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郭琴、彭欣、田立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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