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信(00343.HK)附属于法院向玉皇朝出版等发出传讯令状

文化传信(00343.HK)附属于法院向玉皇朝出版等发出传讯令状
2020年11月30日 07:12 格隆汇APP

格隆汇 11 月 30日丨文化传信(00343.HK)发布公告,2020年11月2日,文化传信有限公司及漫画文化有限公司(统称为“原告”,均为公司的附属公司)于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向玉皇朝出版有限公司(“首名被告”)、泰业印刷有限公司(“第二名被告”)、同德书报有限公司(“第三名被告”)及以“收藏家港漫专区”的名营业的林正德(“第四名被告”)(统称为“被告”)发出案件编号HCIP64/2020的传讯令状,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被告侵犯文化传信的注册商标(商标编号2001B00169AA)、侵犯有关“小流氓”漫画系列的版权作品中存在的版权及假冒。

原告于2020年11月23日进一步取得传票,以申请针对被告的非正审强制济助,而传票已于2020年11月27日首度聆讯。于聆讯上,被告向法院承诺相关各项,直至法院发出进一步颁令或就传票作出裁定为止。倘被告因疏忽而并无遵守或违反向法院作出的相关承诺,可能会被判藐视法庭,可遭执行法律程序,以强制被告遵守承诺。此外,于聆讯上,原告获准于诉讼中加入黄玉郎先生为第五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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