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600318.SH):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拟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

新力金融(600318.SH):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拟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
2020年12月04日 18:32 格隆汇APP

格隆汇 12 月 4日丨新力金融(600318.SH)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提交的《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函》,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议案》。拟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原因及相关情况如下:

(一)拟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原因

1、2020年11月30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原承诺相关承诺人(在职人员)均积极参与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且认购数量较大,拟投入资金已超出原计划用于增持的数额,完全可以体现出相关承诺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由于资金压力,因此相关承诺人员申请对原定于2020年底前实施的增持计划予以延期进行。

2、由于目前已距上述自愿承诺日期逾两年时间,原承诺相关承诺人因工作变动、离职、退休等相关原因,已有多人不在公司任职或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考虑到人员变化等情况,为使原承诺事项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更好地实现当初自愿承诺增持的初衷,相关承诺人员申请对前期承诺中未明确的“增持主体、增持期间及具体增持时间安排”予以进一步明确。

(二)拟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情况

1、增持主体由“公司部分董监高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明确为“2018年10月9日参与自愿承诺的公司部分董监高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增持时因工作变动、离职、退休等相关原因,不在公司任职、领取薪酬或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除外)”。

2、增持期间和具体增持时间安排由“自2018年起以不低于每年年度绩效薪资的30%用于增持公司股份,且承诺自增持实施完成之日起3年内(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减持该部分股份”明确为“自2018年起至2022年以不低于每年年度绩效薪资的30%用于增持公司股份,于次年11月-12月实施完毕,且承诺自增持实施完成之日起3年内(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减持该部分股份”。

3、原定于2020年底前实施的增持计划(2019年度绩效薪资的30%)延期至2021年11月-12月实施完毕;2020年度绩效薪资30%的增持计划按原计划在2021年实施完毕;2021年度绩效薪资30%的增持计划按原计划在2022年实施完毕;2022年度绩效薪资30%的增持计划按原计划在2023年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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