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12 月 18日丨新疆新鑫矿业(03833.HK)宣布,于2020年12月18日,公司作为担保人订立以该行为受益人的担保协议,据此,公司同意按其持有哈密和鑫(由公司与青海稀贵金属各自持有50%股权的合营公司)的股权比例就该行授出的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金额提供最高人民币1500万元贷款金额的担保,以保证哈密和鑫如期向该行履行还款责任。贷款将用于日常业务营运及补充哈密和鑫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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