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4日丨光明地产(600708.SH)公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经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将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的光明食品集团0.431%的国有股权(国有资本)一次性划转给上海市财政局持有,并委托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专户管理。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光明食品集团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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