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2 月 22日丨东方集团(600811.SH)公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等拟继续与粮食采购业务上游客户、以及中国银行哈尔滨市南岗支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市道里支行等相关银行合作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此次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限额为人民币4亿元,公司为上游客户提供担保累计限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以相关粮食采购合同约定的货款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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