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4 月 1日丨*ST蓝丰(002513.SZ)公布,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苏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格林投资”)的通知,苏化集团、格林投资与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海南锦穗”)于2021年3月30日共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若据此约定的股权转让、表决权委托事项完成后蓝丰生化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苏化集团同意向海南锦穗转让其持有的蓝丰生化股份总计34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占蓝丰生化总股本的10%。
格林投资持有上市公司3312.3295万股,占其股本总额的9.74%。格林投资同意将持有蓝丰生化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乙方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行使。前述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股份对应的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不包括该等股份的分红权等财产性权利。
此次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由杨振华变更为刘智,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杨振华实际构成为一致行动关系,以上三方及杨振华个人持有的股份合计为105,511,032股,占公司总股本29.85%。此次股权转让不会触及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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