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昱高速(01823.HK)拟收购深圳市华昱高速公路投资60%股权 代价1.27亿元

华昱高速(01823.HK)拟收购深圳市华昱高速公路投资60%股权 代价1.27亿元
2021年04月08日 06:18 格隆汇APP

格隆汇4月8日丨华昱高速(01823.HK)发布公告,2021年4月7日,买方(好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由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陈阳南先生全资拥有的公司)、目标公司(即深圳市华昱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及陈先生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公司6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272亿元。

目标公司已向卖方提供卖方贷款。于股权转让协议日期,卖方应付及结欠目标公司的卖方贷款约人民币2970万元。卖方将以其将可享有的股息(即约人民币1480万元)结算部分卖方贷款。在有关结算后,卖方贷款的未偿还金额预期约为人民币1490万元。

目标公司为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于股权转让协议日期由卖方及深圳高速公路(00548.HK/600548.SH)分别拥有60%及40%的权益。目标公司缴足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卖方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根据特许权协议及主管部门发出的批文,其具有(其中包括)于2027年2月8日前运营目标高速公路(即清平高速公路一期工程(S209))的专有权利。

目标高速公路是六车道高速公路(每个方向三车道),收费距离为5.28公里。目标高速公路连接深圳清水河检查站及水官高速公路上的布隆立交桥。水官高速公路为连接深圳中心商务区、龙岗区及坪山新区的主要高速公路。通行费于收费站(通常使用电子支付系统)及透过电子收费系统(通过连接车辆电子设备)收取。

公告表示,目标公司是一间基础设施项目公司,主要从事建设、营运及管理目标高速公路的业务,该高速公路自2002年以来一直营运并产生收入。预期收购事项将使公司能够从中获得直接收益及现金流量贡献。此外,营运及管理高速公路乃集团的核心业务之一。董事认为,收购事项符合公司透过收购或利用新机会扩展核心业务的业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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