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顿电子(603328.SH):依顿投资拟转让所持29.42%股份 控股股东拟变更为九洲集团

依顿电子(603328.SH):依顿投资拟转让所持29.42%股份 控股股东拟变更为九洲集团
2021年06月04日 16:20 格隆汇APP

格隆汇6月4日丨依顿电子(603328.SH)公布,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与九洲集团于2021年6月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书》。

依顿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洲集团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9.42%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九洲集团拟受让标的股份,标的股份转让价格拟定为9元/股。

依顿投资拟自各方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不构成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的第三方(包括资管计划)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01%股份。在该5.01%股份正式转让完毕前,依顿投资拟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该5.0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另外,依顿投资拟在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如有)中承诺,除意向书另有约定外,其永久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以使标的股份过户完成时,以及九洲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九洲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超过依顿投资表决权比例不少于5%,该等表决权将于九洲集团实际持股比例超过依顿投资实际持股比例5%以上后自动恢复至依顿投资。但若九洲集团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则因九洲集团减持导致其持有实际持股比例与依顿投资持有上市公司实际持股比例差额降低的部分,依顿投资无需放弃表决权。

因此在双方股份转让完成后持股没有变化的前提下,为确保九洲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超过依顿投资表决权比例不少于5%,依顿投资最少将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56%(初步测算数据)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放弃公司4.5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后,依顿投资控制上市公司24.42%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九洲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29.42%股份,控制上市公司29.42%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交易前,依顿投资持有公司6.3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41%,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依顿投资控制公司63.41%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述股份转让(含依顿投资对无关联第三方5.01%的转让)及部分表决权放弃安排完成后,依顿投资将不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九洲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绵阳市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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