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金融(00412.HK):林丽娟辞任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山高金融(00412.HK):林丽娟辞任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2021年08月27日 22:10 格隆汇APP

格隆汇8月27日丨山高金融(00412.HK)公布,林丽娟已辞任(i)公司联席公司秘书;(ii)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iii)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规定的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1年8月27日起生效。

进一步公布,于林丽娟辞任后,联交所于2020年7月6日就委任于钦为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授出的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及8.17条规定的豁免已被同时撤销。因此,于钦不再担任联席公司秘书,自2021年8月27日起生效。因此,于钦提呈辞任联席公司秘书。于钦仍担任公司财务运营部董事总经理。

此外,刘志杰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以替代林丽娟,自2021年8月27日起生效。刘尧将继续担任唯一法律程序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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