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002679.SZ):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深交所无异议函

福建金森(002679.SZ):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深交所无异议函
2021年09月27日 21:22 格隆汇APP

格隆汇9月27日丨福建金森(002679.SZ)公布,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金森集团”)的书面通知,获悉金森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可交换债券”),并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

金森集团申请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可交换债券拟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根据《无异议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金森集团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无异议函》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金森集团将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发行部分或不发行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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