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4日丨勒泰集团(00112.HK)公布,就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勒泰商业有限公司(债权人自动清盘中)("勒泰商业")的债权人于2021年9月3日提交的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高等法院")颁令委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之苏文俊先生及庄日杰先生为勒泰商业之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
于2021年9月29日,高等法院对勒泰商业的清盘呈请进行聆讯。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勒泰商业于同日被颁令清盘("勒泰商业的强制清盘")。
据我们的资讯,勒泰商业的强制清盘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现时的核心业务营运和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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