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宝(06183.HK):临时清盘人向香港高院申请考虑第一次债权人及分担人会议结果 继续停牌

中国绿宝(06183.HK):临时清盘人向香港高院申请考虑第一次债权人及分担人会议结果 继续停牌
2021年10月26日 12:38 格隆汇APP

格隆汇10月26日丨中国绿宝(06183.HK)公布,该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一次分担人会议(“分担人会议”)有足够的法定人数。持有该公司合共约12.47亿股股份的多名分担人以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该会议,根据该公司的规则,有关分担人有权就每股已缴足股款的股份投下一票。出席分担人会议并就决议作出投票的分担人共同决议:

(i)向法院作出申请,委任该公司的共同及各别清盘人。

(ii)委任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蔡淑莲女士和刘国雄先生为该公司的共同及各别清盘人。

(iii)本清盘案应设审查委员会。

(iv)该等共同及各别清盘人有权获付酬金,其酬金以时间成本为计算基准,或以其他可能由法院/审查委员会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96(2)条所厘定的基准计算,而有关酬金须从该公司的资产中扣除。

有关该审查委员会的组成,由在分担人会议上并无成员作出提名,因此未能就有关审查委员会的成员名单通过决议。

2021年10月11日,香港破产管理署署长暨该公司的临时清盘人向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作出申请,请法院考虑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及分担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和决定,就分歧作出决定及作出法院认为合适的委任命令。

上述申请的聆讯将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香港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大楼2楼42号法庭高等法院聆案官黄崇厚法官席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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