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600547.SH)披露办理相关矿权整合事项

山东黄金(600547.SH)披露办理相关矿权整合事项
2021年12月03日 17:28 格隆汇APP

格隆汇12月3日丨山东黄金(600547.SH)公布,2021年7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8个区(市)金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1〕133号),同意烟台市人民政府呈送的《关于呈批烟台市8个区(市)金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请示》(烟政呈〔2021〕7号)中关于烟台市金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该《批复》中明确:“坚持‘一个主体’原则,推动一个整合区域内保留一个采矿权人、一个采矿权之内保留一个生产经营主体,坚决杜绝物理整合、虚假整合,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现公司就落实上述山东省、烟台市各级政府关于金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部分位于莱州区域的金矿矿权、以及山东黄金集团以外的部分矿权,与公司现有莱州地区的矿权属于同一成矿带,须按《批复》及烟台市、莱州市金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要求以公司为整合主体进行整合。其中包括莱州鲁地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全资子公司)所属的“莱州鲁地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城金矿”采矿权,莱州金辉矿业有限公司(非山东黄金集团所属企业)所属的“莱州金辉矿业有限公司后赵金矿”采矿权(以上两个矿权合称为“标的矿权”)。

按照以上矿权整合要求,为确保按期完成整合工作,公司与上述标的矿权的矿权人积极对接。截至目前,标的矿权整合过户工作进入了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公示阶段,公示期后矿权将变更至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山东黄金莱州公司”)名下。鉴于上述标的矿权目前尚未满足上市公司收购所需的条件,此次过户公示为整合过程中的一个必备环节,不属于资产交易或赠与,整合过户的公示价格不作为交易价格,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目前标的矿权的整合过户仅属于资源整合过渡时期的资产代持行为,公示过户后山东黄金莱州公司仅为名义持有人。待标的矿权及矿权相关资产完全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后,公司及山东黄金莱州公司将与标的矿权的实际矿权人另行履行矿权收购的资产评估、交易价格确定、审议决策、协议签署、信息披露等各项程序。

据了解,山东省、烟台市各级政府关于金矿矿产资源的整合工作仍在推进过程中,公司将按要求积极开展与此相关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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