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24日丨东江环保(00895.HK)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为加强企业法制力量建设、全面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完善法律管理组织体系,同意公司设置总法律顾问岗位,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董事会秘书李泽华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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