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净利与预告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慈星股份(300307.SZ)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年报净利与预告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慈星股份(300307.SZ)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2022年09月22日 17:11 格隆汇APP

格隆汇9月22日丨慈星股份(300307.SZ)公布,公司近日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2022]15号《关于对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孙平范、杨雪兰、邹锦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2年1月28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称”净利润“)为1.3亿元至1.7亿元。4月20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1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7500万元至9000万元。4月28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8817.16万元。公司业绩预告技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孙平范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雪兰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邹锦洲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孙平范、杨雪兰、邹锦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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