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盛文化(01859.HK):联交所谴责公司及执行董事刘牧

煜盛文化(01859.HK):联交所谴责公司及执行董事刘牧
2022年11月21日 17:10 格隆汇APP

格隆汇11月21日丨煜盛文化(01859.HK)发布公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谴责:(1)该公司;(2)该公司执行董事刘牧先生;批评:(3)该公司前执行董事夏瑞先生;并指令:刘先生于90日内完成20小时关于监管及法律议题以及《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培训,当中包括以下内容各至少3小时:(i)董事职责;(ii)《企业管治守则》;及(iii)《上市规则》第2.13条和第十四章的规定(培训);及夏先生日后若要再获委任为联交所上市公司或将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的董事,先决条件是完成培训。

于上市首日,该公司与尚乘签订了一份资产管理协议,将合共7,080万美元存入投资组合账户,投资年期为两年,保证年化回报率为2%。如果提前取出全部或部分投资,将不能获得该保证回报率。该公司向尚乘支付了相等于投资金额5%的预付款。资产管理协议下的投资金额全部用于认购由一家属尚乘联属公司的私人离岸公司L.R.Capital Property Investment Limited所发行的5%承兑票据。

资产管理协议及承兑票据构成该公司的主要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该公司直至2020年8月28日才就资产管理协议刊发公告。该公司的招股章程中并未提及投资管理协议或承兑票据,其亦没有就首次公开招股所得款项改为用于投资管理协议/承兑票据安排刊发任何公告。

该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宣布已终止投资管理协议并赎回承兑票据下的所有投资金额。该公司没有从投资管理协议或承兑票据中得到任何利息或回报,意味着该公司因签订投资管理协议/承兑票据安排而损失了支付予尚乘的5%费用(即354万美元)。

刘先生代表该公司签订投资管理协议及承兑票据。虽然夏先生于2020年6月才加入董事会,但他参与了该公司的首次公开招股,并且知悉投资管理协议及承兑票据。

没有证据显示上述人士有考虑到以下方面:(i)投资管理协议及承兑票据可能涉及的《上市规则》规定,(ii)公司有意签订有关安排是否应在招股章程中披露,或(iii)该安排与该公司在招股章程中披露的所得款项用途是否一致。上市委员会无法接纳该公司、刘先生及/或夏先生针对与尚乘签订投资管理协议/承兑票据的情况及背后的商业理由所作出书面及/或口头的解释及/或陈述。

上市委员会按其所收到的陈述而在未有进一步考虑投资管理协议/承兑票据安排是否属实的情况下,裁定以下事项:(1)该公司违反《上市规则》第3A.23、14.34、14.38A及14.40条。该公司承认其投资管理协议/承兑票据未有遵守有关的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亦未就此咨询其合规顾问。(2)该公司没有在其招股章程中披露其计划签订投资管理协议/购入承兑票据,违反《上市规则》第2.13(2)条;又或该公司没有按指引信GL86-16(第一部分)的规定披露其首次公开招股所得款项用途的变更。(3)该公司违反《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11(8)段。该公司承认其2020年度业绩公告、2020年报及2021年中期业绩公告中均未有表明首次公开招股所得款项用途有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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