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鑫科技(01085.HK)拟通过合伙企业收购中光新能源科技约51%权益

亨鑫科技(01085.HK)拟通过合伙企业收购中光新能源科技约51%权益
2023年05月31日 19:27 格隆汇APP

格隆汇5月31日丨亨鑫科技(01085.HK)宣布,于2023年5月31日,(i)董事会决议寻求股东批准建议授权,待投标成功及标准协议所载先决条件获达成后,(a)集团将通过合伙企业收购目标公司浙江中光新能源科技约44.46%的股权,代价为约人民币6.357亿元;及(b)南京掌御建议根据合伙协议发出出资通知;(ii)合伙企业与共青城订立股权转让协议I,据此合伙企业已有条件同意收购且共青城已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公司约4.45%股权,代价为约人民币6360万元;及(iii)合伙企业与杭州净能订立股权转让协议II,据此合伙企业已有条件同意收购且杭州净能已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公司约2.09%股权,代价为约人民币299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I及股权转让协议II均互为条件,且须待投标成功后方可作实,而集团将于完成后持有目标公司51%权益。

同日宣布,于2023年5月31日,鑫科芯与南京掌御订立贷款协议,待其中所载先决条件获达成后,鑫科芯将以现金向南京掌御提供本金为人民币2.10亿元的贷款,期限由提取贷款之日起计为期一年,用作结付潜在收购事项项下的代价。

据悉,目标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于公告日期由杭州和达拥有约44.46%、复聚中光拥有约28.86%、杭州净能拥有约22.23%及共青城拥有约4.45%之权益。于公告日期,复聚中光之股权由(i)复聚坤晟拥有约31.99%,其由17名股东(各自所持复聚坤晟股权均低于30%)拥有;(ii)宁波复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约25.42%,其由湖州吴兴湖盛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由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最终实益全资拥有)拥有约99.01%及由浙江复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约0.99%;(iii)浙江可胜拥有约15.41%;(iv)浙江高晟拥有约12.84%,其由浙江可胜拥有75%及2名其他股东(各自所持浙江高晟股权均低于30%)拥有约25%;及(v)3名其他股东(各自所持复聚中光股权均低于10%)拥有约14.34%。

目标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于公告日期持有青海中控全部股权及甘肃玉门及新疆哈密各75%股权。甘肃玉门及新疆哈密各自余下的25%股权由浙江可胜拥有。

青海中控、甘肃玉门及新疆哈密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供应,专注于太阳能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光热发电技术的开发谘询和技术服务。

目标集团拥有两项核心技术,包括(i)太阳能光热发电技术,其利用日光反射镜聚集太阳光及加热熔盐,以产生高温及高压蒸汽驱动蒸气涡轮发电机发电;及(ii)熔盐储能技术,其广泛应用于聚光太阳能发电("CSP")行业,被认为是最成熟、最安全的高温储热技术之一。于公告日期,目标集团于青海省德令哈市拥有并经营两座光热熔盐储能电站,营运规模分别为10兆瓦及50兆瓦。凭藉其在光热发电及熔盐储能技术方面的经验,目标集团正在将谘询及管理服务拓展至其他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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