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1日丨和嘉控股(00704.HK)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由信达香港法律代表所发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当中要求公司于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之日起计二十一天内支付(I)未偿还本金港币2亿元;及(II)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利息港币4591.89万元及此后每日利息港币7.3万元,否则信达香港或可能会提出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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