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5日丨耀高控股(01796.HK)公告,由2024年1月3日起,何志康先生已辞任及不再担任公司在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康睿鹏先生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
自2024年1月3日起,何先生亦不再担任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项下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公司授权代表。公司公司秘书萧永健先生将获委任为法律程序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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