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赛新材冲刺深主板,业绩大幅波动,依赖前五大客户

维赛新材冲刺深主板,业绩大幅波动,依赖前五大客户
2024年01月15日 16:58 格隆汇APP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2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将审议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赛新材”)的首发事项,保荐人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维赛新材主要从事高性能结构泡沫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苑初明直接持有公司55.88%的股份,并通过凯普瑞间接控制公司13.73%的股份,苑初明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69.6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前股权结构图,图片来源:招股书

维赛新材的董事长苑初明是个60后,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拥有本科学历,他曾在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前身)担任主管工艺员、技术处处长等职务,还当过保定美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 9月,苑初明与张士华、张广成共同出资设立维赛有限(公司前身)。

本次申请上市,公司拟募集资金用于年产17万立方米高性能轻质结构芯材项目、5万立方米可再生高性能轻质结构芯材加工及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连云港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维赛新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募资使用情况,图片来源:招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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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波动较大

维赛新材设立之初即以PVC结构泡沫为核心产品,其后通过持续研发创新,陆续成功开发出不同型号、性能的PVC泡沫产品,并逐步实现产业化。结构泡沫材料是以树脂为基体,通过特定的发泡方式成型的泡沫材料,具有优良的强度重量比,其压缩、拉伸、剪切等力学性能优异,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和船舶游艇等领域。

公司通过向国内外客户销售结构泡沫材料产品,获取收入及合理利润。具体来看,报告期内,PVC泡沫产品的营收占比在80%以上,是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构成情况,图片来源:招股书

业绩方面,招股书显示,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维赛新材的营业收入分别约12.68亿元、8.07亿元、8.01亿元、4.33亿元,对应的净利润约2.1亿元、1.07亿元、1.23亿元、0.64亿元,公司业绩存在较大波动。

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8.1亿元至8.5亿元,同比增长1.09%至6.08%;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亿元至1.26亿元,同比增长4.37%至13.36%。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图片来源:招股书

维赛新材下游客户对应的终端应用领域主要为风电行业,公司产品销售情况受终端风电行业装机容量情况的影响较大。受“抢装潮”影响,2020年公司业绩同比大幅增长,但2021年国内陆上风电“平价上网”后,受风电全产业链“降本”压力加大、叶片芯材价格下降等影响,公司业绩同比出现下滑。未来如果风电行业新增装机容量需求放缓或下降,可能会影响公司来自风电行业的收入。

报告期内,维赛新材扣除运费影响后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9.34%、33.06%、33.36%和31.74%,明显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图片来源:招股书

报告期内,维赛新材的直接材料占公司结构泡沫材料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70.12%、67.99%、66.40%及66.15%,占比较高。公司生产结构泡沫材料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聚氯乙烯糊树脂、异氰酸酯及聚酯切片等,而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石油价格、进出口政策、供求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未来如果主要原材料涨价,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毛利率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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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前五大客户

维赛新材经过不断改进提高产品性能技术,2018年度成为国际知名风电叶片厂商LM风能的合格PVC泡沫芯材供应商,提升了在风电叶片芯材领域的市场知名度,同时公司还向中建材集团、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等企业提供叶片芯材产品。

报告期各期,维赛新材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34%、73.97%、78.82%及71.61%,其中对归属同一控制下的第一大客户中材叶片、中复连众的合计销售占比在30%以上,客户集中度较高,未来如果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各期末,维赛新材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分别约2.91亿元、2.93亿元、3.58亿元、3.5亿元,整体呈上升趋势,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在40%左右,占比较大,如果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可能存在坏账风险。

公司流动资产规模及其构成,图片来源:招股书

值得注意的是,维赛新材存在诉讼风险。招股书显示,2023年3月,同行公司天晟新材以维赛新材侵害其1项发明专利权为由,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9860万元,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涉案专利的涉案产品,并销毁涉案库存产品。2023年9月,一审法院判决未构成对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侵犯。

2023年10月,公司收到天晟新材因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而提起的民事上诉状。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维赛新材尚未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受理案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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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近几年,维赛新材的业绩存在较大波动,公司产品销售受终端风电行业装机容量情况的影响较大,同时公司较为依赖前五大客户,还面临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未来经营依然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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