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等被判偿还东方资产上海市分公司本金及重组收益25.67亿元

泰禾集团等被判偿还东方资产上海市分公司本金及重组收益25.67亿元
2024年01月17日 19:34 格隆汇APP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法院的关于2022沪74民初2888号案件民事判决书,上述案件涉及公司与机构的金融借款纠纷。 原告为东方资产上海市分公司,被告为泰禾集团在内的14家公司及黄其森。案件最新进展:1.被告偿还本金17.65亿元,2.被告偿还重组收益8.02亿(2022年9月5日以后按照年利率16.5%),3.被告支付律师费损失30万元。4.有权就被告厦门泰禾、北京泰禾、福州泰禾新世界的抵押资产行使抵押权、资产优先受偿权;5.被告泰禾投资、被告黄其森、被告福州中夏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公司所有未结案件的累计诉讼金额已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截至12月28日,除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外,公司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新增非重大案件155起,涉案金额共计13065万元。其中,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共计涉案金额13065万元。公司作为原告案件共计涉案金额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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