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交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发布公告,谴责新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陈承守先生;执行董事丰慈招先生;非执行董事高巧琴女士。并进一步指令:上述每名董事完成培训。此个案涉及该公司其中一家附属公司取得的多笔贷款造成的4,940万元人民币减值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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