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8日|ST起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饶聪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关于对李有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4月8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重大虚假内容等。浙江监管局决定对时任监事饶聪美、独立董事李有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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