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顺利推进 衢州国资将成新湖中宝第一大股东

股权转让顺利推进 衢州国资将成新湖中宝第一大股东
2024年03月22日 20:40 证券时报e公司

2024年3月22日,新湖中宝(600208)收到新湖集团的通知,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衢州智宝”)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就原协议项下标的股份分批过户、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节奏等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补充协议约定,股份转让的15.68亿股标的股份,将分成三批次进行股份过户。其中,第一批转让股份为6亿股,第二批转让股份为5.3亿股,第三批转让股份为4.38亿股。合计15.68亿股,占新湖中宝总股本18.43%。

同时,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进行了约定:第一期支付为,在标的股份项下第一批次股份过户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11.5亿元;第二期支付为,在转让方完成标的股份项下第二批次股份过户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10.16亿元;第三期支付为,在转让方完成标的股份项下第三批次股份过户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合计支付8.4亿元。

补充协议还约定,此次股份转让后,目标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将继续保持稳定,不发生重大变更;如目标公司需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续/改/补等选举、聘任的工作,均应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行和合规管理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依法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补充协议还显示,标的股份开始办理过户手续且受让方根据本补充协议之约定已支付对应批次转让价款的,则自受让方及其关联方对目标公司持股比例等于或大于20%起,受让方有权向目标公司董事会推荐一名具备任职资格和丰富行业经验的副总裁候选人负责目标公司财务监督工作。

两个多月前,即1月8日,新湖中宝控股股东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兴力,与衢州国资旗下的衢州智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所持公司18.43%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现金30亿元。转让完成后,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28.39%;衢州智宝及其关联方衢州新安财通合计持有28.54%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但不涉及上市公司实控人变化。

新湖中宝表示,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双方结合各自优势,实施战略转型,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实力;有利于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有利于争取地方政策支持、全面深化合作,推动上市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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