钭正刚旗下企业耗资4000万元继续增持 焦作万方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钭正刚旗下企业耗资4000万元继续增持 焦作万方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2024年04月15日 23:58 证券时报e公司

浙江富豪、锦江集团控股股东钭正刚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增持焦作万方(000612)股份一事有了新进展。

4月15日晚间,焦作万方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股东安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曼科技出具的《关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告知函》以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结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公司5%以上股东变动明细获悉,4月12日,安晟控股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519.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4%。本次增持涉及资金总额约0.4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安晟控股持有焦作万方股份5961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一致行动人中曼科技持有上市公司1.415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87%;安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曼科技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01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87%。

综上,截至4月12日,安晟控股合计取得焦作万方股份6480.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4%。本次权益变动后,安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曼科技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06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31%。

本次权益变动前,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和泰安成”)持有焦作万方2.062亿股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安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曼科技合计持有公司2.063亿股,超过和泰安成持股数量,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焦作万方第一大股东由和泰安成变更为安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曼科技,但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根据一同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目前,钭正刚系锦江集团的控股股东,尉雪凤系钭正刚之妻,通过浙江恒嘉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延德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锦江集团股权,钭白冰系钭正刚之女,通过杭州延德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锦江集团股权,因此钭正刚系锦江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锦江集团持有安晟控股100%股权,因此安晟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为钭正刚。锦江集团控股三门峡铝业,三门峡铝业持有中曼科技100%股权,因此中曼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也为钭正刚。

安晟控股及中曼科技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对焦作万方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增加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截至目前,未来12个月内没有处置已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计划,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其在焦作万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后续继续增持,则按照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与此同时,截至目前,安晟控股及中曼科技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的确切计划。此外,暂无在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目前,安晟控股的控股股东锦江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甘肃中瑞铝业有限公司、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电解铝业务,与焦作万方所生产的产品存在重合,本次权益变动后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安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曼科技、控股股东锦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钭正刚(以下统称“承诺方”)出具了相关承诺。

具体来看,一是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60个月内,承诺方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尊重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意愿,综合运用股权收购、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解决上述相关业务之同业竞争事项。

二是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获得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时,承诺方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上市公司转让业务或业务机会、实施资产重组、剥离或转让或转移相关业务或资产的控制权等,确保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同时,如因承诺方违反本承诺函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对焦作万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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