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000595.SZ)董事长陈志磊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宝塔实业(000595.SZ)董事长陈志磊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022年01月18日 19:41 智通财经APP

智通财经APP讯,宝塔实业(000595.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郭维宏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止公告披露日,郭维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自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陈志磊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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