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耀莱(00970):要约人已收到37份涉及合共9294.17万股要约股份的有效接纳书

新耀莱(00970):要约人已收到37份涉及合共9294.17万股要约股份的有效接纳书
2024年03月12日 18:53 智通财经APP

智通财经APP讯,新耀莱(00970)发布公告,截至2024年3月12日(第三次规则15.5经进一步延期截止日期)下午4时正(即于2024年2月23日经执行人员同意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5.5进一步延期的截止日期以及接纳要约的最后时限),要约人已收到37份涉及合共9294.17万股要约股份的有效接纳书,占公司截至本公布日期的已发行股本约23.58%。于本公布日期,要约人已接获5项要求,涉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7撤回要约项下6.87万股股份的接纳书。

诚如第三份规则15.5延期公布所载,公司并无任何未行使股份期权,且所有未转换可换股债券均已悉数赎回。因此,于本公布日期,概无任何符合资格的可换股债券持有人或期权持有人,亦无任何涉及可换股债券要约或期权要约的接纳书。

诚如第三份规则15.5延期公布及2月26日公布所披露,要约人已于2024年2月21日提呈上诉传票,而涉及上诉传票项下的许可申请以及(如获批许可)相关正式上诉及针对上诉援引进一步证据的申请的合并聆讯(上诉聆讯)定于2024年3月12日上午10时正在上诉法庭进行。

要约人谨此知会股东,两名法官已于2024年3月12日在上诉法庭审理上诉聆讯,法官裁定该裁决上诉得直并撤销禁制令。因此,要约人在宣布股份要约为无条件及/或允许股份要约成为无条件及/或以任何方式落实股份要约或视股份要约已成功完成方面不再受限。

诚如要约文件所载,股份要约须待(其中包括)以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于截止日期下午4时正前收到的股份要约有效接纳书(且并无被撤回(如允许))所涉及有关数目的要约股份,连同于要约进行之前或期间已经收购或同意收购的股份,会导致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于第三次规则15.5经进一步延期截止日期合共持有公司50%以上的投票权。

紧接要约期开始(即2023年10月5日)前,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于合共1.05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公司于本公布日期的已发行股本约26.56%。于第三次规则15.5经进一步延期截止日期下午4时正,计及接纳股份,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会持有合共1.98亿股股份,占公司于本公布日期的已发行股本约50.1448%。因此,要约文件所载条件已达成,要约人宣布要约于2024年3月12日下午4时正在各方面成为无条件。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5.3,要约必须于要约成为或获宣布为无条件(无论就接纳或所有方面而言)后至少14天内维持可供接纳。因此,要约将于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下午4时正为止维持可供接纳。

就股份要约所提呈要约股份应付的现金代价(经扣除卖方从价印花税)的股款将尽快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发予接纳要约的要约股东,惟无论如何将于要约成为或获宣布为无条件的日期或接收代理人收到已填妥的接纳表格及要约股份相关所有权文件使各有关要约接纳书根据收购守则、要约文件及随附接纳表格为完整有效的日期(以较后者为准)后7个营业日内寄发,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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