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数年定期报告虚假记载 广誉远(600771.SH)及相关人员拟被合计罚款两千余万元

连续数年定期报告虚假记载 广誉远(600771.SH)及相关人员拟被合计罚款两千余万元
2024年03月25日 20:25 智通财经APP

智通财经APP讯,广誉远(600771.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7202300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据悉,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誉远)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导致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山西证监局认为,广誉远股份上述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山西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一、对广誉远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二、对张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三、对傅淑红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四、对张正治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五、对王俊波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六、对杨红飞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七、对李众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八、对赵选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张斌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山西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对张斌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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