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封杀,终于降临

全面封杀,终于降临
2021年05月19日 09:17 博闻财经

文/刘晓博

对于“虚拟货币”来说,一场疾风暴雨式的大整顿、大清理、大禁止,终于来了!

5月17日,我曾在本号发表题为“最大的泡沫,即将破裂?”的文章提示大家,监管层对民间数字货币(官方称之为“虚拟货币”)的新一轮打压即将降临。话音未落,该来的就来了。

2021年5月18日晚上,中国人民银行的官方微信发布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

虽然公告的发布者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但第一时间通过央行官微发布,其权威性、有效力是显而易见的。

公告宣布:

1、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它只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交易、兑换是非法的。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

3、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虚拟货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4、有线索,要举报。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按程序采取限制、暂停或终止相关交易、服务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不得宣传、不得导流。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6、重申“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公告说,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从我国现有司法实践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中国为何全面封杀“虚拟货币”?原因有以下几个:

1、虚拟货币就是国际洗钱通道,并可能衍生偷漏税、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疫情爆发之后,中国全面减税降费。未来,还将通过税负公平实现共同富裕。在这种大背景下,不会允许这样一个洗钱、逃税的大漏洞存在。仅凭这一条,就必须封杀虚拟货币。

2、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货币主权是最大的主权之一,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更何况,这些主流虚拟货币多操纵在西方国家的资本手中。

所以数字货币的发行权一定要掌握在政府手中,才有可能保证基本的公平正义。从近日马斯克频繁影响比特币、狗狗币市场表现看,民间数字货币(虚拟货币)的最终结果,必然是大庄家对散户割韭菜,导致贫富差距拉大,而不是减少。

中国央行的数字货币正接近成熟,这个时候更要封杀乱象纷呈的虚拟货币。

3、虚拟货币日益火爆,吸引大量资金参与炒作,不仅给参与者带来巨大风险,事实上成为港沪深资本市场的竞争者。

全球虚拟货币的总市值一度超过了2.55万亿美元,未来是否继续膨胀很难预测。如果不封杀,会有更多中国资金参与交易,虚拟货币其实跟中国股市构成了竞争关系,造成资金分流。最终可能影响注册制的推进速度,新股的发行速度,中国经济的转型速度。

展望未来,跟进中国封杀虚拟货币的国家会不断增加,虚拟货币的未来走势将充满更大的不确定性。

远离这个市场,是最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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