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披露关联担保事项 *ST银河及前董事长被出具警示函

未披露关联担保事项 *ST银河及前董事长被出具警示函
2021年06月11日 15:52 红刊财经

作者:红兵

6月11日,*ST银河公告称,公司及前任董事长徐宏军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存在违规情形,广西证监局决定对*ST银河及徐宏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2018年7月30日,*ST银河与贵阳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约定公司以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贵阳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主债权涉及2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2018年8月22日,该笔抵押担保完成登记手续。上述关联担保事项,*ST银河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未履行临时披露义务,也未在2018年、2019年定期报告中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

除上述引发部分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外,*ST银河此前涉嫌信披违规案也已被证监会调查完毕。天眼查APP显示,2020年6月10日,*ST银河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ST银河涉嫌4项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未按照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上午收盘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月24日下午开盘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登录证券市场红周刊官网,通过“民间维权”频道进行在线维权,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目前,该案件已有进展。2020年11月16日晚间,*ST银河公告称,公司已收到有关部门送达的法律文书。相关内容显示,原告李某等121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共计15,679,586.13元。截至当时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进入诉讼程序,但尚未开庭审理。

记者自天眼查APP获悉,*ST银河创建于1993年,主营业务覆盖生物医药产业、输配电与电子信息产业和科技服务业三大板块。二级市场方面,有分析人士表示,*ST银河的公司基本面似乎并不稳定,投资者或应谨慎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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